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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第2學期期中考學生申請「防疫假」程序

說明:

一、期中考期間學生若申請「防疫假」,不受本校學生請假規則第4條規定「於該科考試結束三日內辦理請假手續」之限制,請學生於「居家隔離」(因確診或與確診人員密切接觸者,遭衛生單位匡列為居家隔離人員)及自主健康管理(7天)結束後之次日起算,5日內完成請假程序。

二、考試期間之假單不須請任課教師核章,並不得列入扣考、出缺席紀錄。

三、本案與SDG4(優質教育)連結。

四、業務承辦人:生活輔導組 蔣世倫教官,分機2216。

     

學生事務長     武  士  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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