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參閱附加檔案: 彰化縣淡江大學校友會校友獎助學金辦法110學年度.pdf)
<!–[if !vml]–><!–[endif]–>
說明:
一、旨揭獎學金,請各系所辦公室協助公告。
二、申請人(限設籍於彰化縣市學生)應填具申請書,連同應繳證件,經系主任或導師簽名推薦後,交由系辦公室協助在3月22日前送達校友處。
三、獎學金申請辦法及申請表如附件;或請逕至本處網頁下載(相關網址: https://www.fl.tku.edu.tw/zh_tw/forms)
四、獲獎名單將於5月底前於本處網頁及「彰化縣私立淡江大學校友會」臉書社團公告。
五、校友處業務承辦人:謝雅陵 (分機:8125)
執行長 彭 春 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