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旨揭單位107年1月15日高市文人字第10730112000號函辦理。
二、該實習自107年7月1日至8月31日止,每日上班8小時,實習期間不支付任何報酬、膳宿、交通及保險費用。
三、欲申請者,請於107年3月20日下班前將相關文件送至學生事務處職涯輔導組商管大樓B413。
四、檢附單位來函(附件1)、暑期實習需求表(附件2)、暑期實習申請表(附件3)及學生實習規約(附件4)。
五、若有任何疑問,請洽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黃純宇小姐 07-2288868。
六、本案聯絡人 職涯輔導組嘪純女,分機2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