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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113學年度第2學期專業證照獎勵申請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依「淡江大學學生專業證照取得獎勵要點」(附件1)辦理,經列入獎勵證照類()別表之證照始得申請獎勵。

二、113學年度第2學期專業證照獎勵類()別表於312日(三)核定後公告於「專業證照獎勵專區」網站(https://tku365.sharepoint.com/sites/licensetest),不再另發通知。

三、證照獎勵申請期程:

()申請期間:313日(四)起至321日(五)止(本次申請獎勵之證照核發生效日期需介於11321日至114131日)。

()申請資格:本校學生(不包含陸生)於在學期間考取專業證照且申請時仍具本校學籍者。

()申請方式:詳申請證照獎勵流程圖(附件3

1、「智慧收付平台」(網址:https://finfo.ais.tku.edu.tw/pmt)完成匯款帳號之登錄,並列印匯款同意書,連同存摺封面影本送出納組(B304室)審核通過。【之前已於平台登錄帳戶完成者,無須再建立】

2、「學生學習歷程」系統填報證照資料,於321日前列印「專業證照獎勵申請表」。【系統於翌日凌晨準時關閉,逾時無法列印,未繳交申請表者視同未申請,不接受手寫申請表。】

()繳交期限及資料:學生於321日(五)前將證照獎勵申請表及相關附件送系所初審(列入獎勵之英語能力測驗得以成績單作為佐證資料)。

四、本獎勵金來自「114年度高等教育深耕計畫學生獎助金」,依年度補助金額得以適當調整獎勵金,且依「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就讀專科以上學校辦法」之規定,陸生不可申請此獎勵金

五、本活動與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4:優質教育及SDG8:尊嚴就業與經濟發展連結。

相關附件

下載  附件1_淡江大學學生專業證照取得獎勵要點.pdf
下載  附件2_1132獎勵證照類級別表暫訂.xlsx
下載  附件3_申請證照獎勵流程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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