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參閱附加檔案: 附件1-甄選簡章.pdf)
(請參閱附加檔案: 附件2-合作學校一覽表.pdf)
(請參閱附加檔案: 附件3-申請表.pdf)
(請參閱附加檔案: 附件4-報名表.pdf)
說明:
一、旨揭獎學金係韓國國立國際教育院依據臺韓平等互惠原則互贈語文研習獎學金計畫,本學年選定9所大學,接受我國學生前往研習韓語文,學校名單及獎學金待遇請詳一覽表(附件2)。
二、獎學金簡章摘要如下,詳情請詳附件簡章:
(一)選送名額:13名(正取13名,備取6名)
(二)獎學金期限:6個月(111年9月至112年2月)
(三)薦選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
2.任一學期韓文成績80分以上成績及或韓語文能力2級以上檢定通過
3.該期間可出國進修者
4.未曾領取本項獎學金之我國大學學士班在校學生
5.須經就讀學校推薦
(四)推薦名額:1名
三、有意申請者請備妥相關申請文件、於111年5月6日(星期五)17:00前送本處(T1006)彙整薦送教育部。如申請人超過推薦名額,本處將擇優錄取。
四、教育部彙整各校推薦名單後,將另函通知符合資格條件之學生於111年6月上旬參加面試。
五、本案承辦人:交流組張凱雁,分機2002。
國際長 陳小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