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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語學院113學年度「外語翻譯學分學程」、「外語華語教學學分學程」、「外文外交學分學程」、「雙外語經貿人才學分學程」、「外語航太學分學程」申請及審查程序公告。

說  明:
一、 旨揭各學分學程規則,詳見外語學院網頁之「下載專區」(http://www.tf.tku.edu.tw/language/web_page/670)。
  二、受理收件時間及地點:
      受理期間:6月3日(一)至6月14日(五)下午5點
      地點:外語學院進學班辦公室(FL413)
      受理時間  14:00-17:00   18:00-21:00  

三、申請文件於6月20日(四)分送至各選讀科系進行初審,初審結果6月24日(一)送回外語學院進學班,6月27日(四)於院網頁最新消息公告複審結果。
四、負責窗口:施惠娜助理  連絡電話  02-2621-5656轉2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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