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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09學年度第2學期畢業生具領學位證書注意事項

(請參閱附加檔案: 109(2)淡江大學畢業生離校手續.pdf)
 

公告事項:

一、時間、地點:

(一)畢業考後成績及格可畢業者,

110年6月22日(二)上午8:30~12:00、下午1:30~4:30

淡水校園畢業生:教務處註冊組(行政大樓A212)

蘭陽校園畢業生:蘭陽校園聯合辦公室(CL312)

(二)修習非大四畢業班課程,俟成績及格可畢業者,

110年7月20日(二)上午8:30~11:30、下午1:00~3:30

研究所:教務處註冊組(行政大樓A212)

大學部:學生活動中心

第1線:建築系、土木系、國企系、數學系

    物理系、化學系、尖端材料學程

第2線:大傳系、中文系、企管系、會計系、外交系

第3線:化材系、資訊系、電機系、財金系、全財管學程

第4線:資傳系、日文系、俄文系、德文系、風保系、產經系

第5線:統計系、資圖系、管科系、歷史系

第6線:航太系、經濟系、運管系、機械系

第7線:西語系、法文系、英文系

第8線:公行系、水環系、教科系、資管系

第9線:蘭陽校園學系

(三)參加暑修俟成績及格可畢業者,暑修上期於8月19日(四)起、暑修下期於9月23日(四)起至教務處註冊組具領。

(四)逾前述領證時間後,請於本校上班時間至淡水校園行政大樓教務處註冊組領取。

(五)本校7月12日至15日全休;7、8月上班時間為週一至週四。

(六)因應防疫,進入室內空間請佩戴口罩。

二、 領取學位證書時應完成離校手續,畢業生可至「畢業生離校手續查詢平台」查詢是否完成離校手續,查詢結果為「尚未完成」者,需列印畢業生離校程序單,並至相關單位完成離校手續並蓋章(查詢結果為已完成者不需列印),開放查詢日期:110年5月24日起至110年10月30日止,網址:http://sinfo.ais.tku.edu.tw/tkuGrd/(連結路徑:淡江大學首頁-學生-教務資訊-學籍-畢業生離校手續查詢平台)。

三、 應攜帶證件及資料:

(一)學生證(照片清晰可辨視、查驗後歸還學生)、私章、畢業生離校程序單(尚未完成離校手續者)。

(二)研究生需另繳交經圖書館核驗之論文正本1冊。

(三)境外生需另繳交「境外生離校單」。

四、 委託他人代領者,代領人需攜帶身分證件及畢業生本人之學生證、私章、委託書;學生證遺失者,需本人攜帶身分證及私章親自領取,不得委託代領。

五、 離校手續請詳教務處註冊組網頁之訊息公告。

六、 以上事關個人權益,請查照辦理。

 
 
教務長 林俊宏
相關附件

下載 109(2)淡江大學畢業生離校手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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