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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07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申請專業證照獎勵核定名單及獎勵金額。

說明:

一、依「淡江大學學生專業證照取得獎勵要點」與獎勵證照類(級)別表辦理。

二、核定獎勵名單及獎勵金額詳附件,諮輔組將另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獲獎同學,獎勵金撥款入帳戶日期俟確定後,將公告於網頁及通知學生。

三、業務承辦人:諮商暨職涯輔導組 吳美華 分機2350。

 

學生事務長     林   俊   宏

相關附件

下載 107(1)專業證照獎勵申請核定名單及獎勵金(公告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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