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sert image

Breadcrumb

「教育部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計畫」申請案

(請參閱附加檔案: 附件3_獎勵要點.pdf)
(請參閱附加檔案: 附件2_申請須知.pdf)
(請參閱附加檔案: 附件1_教育部函.pdf)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1年5月25日臺教高(一)字第1112202437號函辦理(附件1)。

二、旨揭獎勵申請須知詳附件2,獎勵要點詳附件3

三、依前揭要點規定,請符合資格同學至旨揭計畫官方網站http://www.moe-idc.org線上申請,登錄資料簽名再列印,並備妥應繳文件,由各系於6月20日前送交生活輔導組彙辦。

四、獲獎金獎勵之學生,需履行相關義務;未履行者,教育部得不核給獎金。

五、本案業務承辦人:生活輔導組 郭萱之編纂,分機:2263。

六、本活動與SDGs連結如下:

■ SDG1 :消除貧窮

□ SDG2 :消除飢餓

□ SDG3 :良好健康和福祉

■ SDG4 :優質教育

□ SDG5 :性別平等

□ SDG6 :潔淨水與衛生

□ SDG7 :可負擔的潔淨能源

□ SDG8 :尊嚴就業與經濟發展

□ SDG9 :產業創新與基礎設施

□ SDG10:減少不平等

□ SDG11:永續城市與社區

□ SDG12:負責任的消費與生產

□ SDG13:氣候行動

□ SDG14:水下生命

□ SDG15:陸域生命

□ SDG16:和平正義與有力的制度

□ SDG17:夥伴關係

□ 其他(說明:                )

 

學生事務長     武  士  戎

相關附件

下載 附件3_獎勵要點.pdf
下載 附件2_申請須知.pdf
下載 附件1_教育部函.pdf
insert image